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报备的情况通报

发布于: 2017-04-28 00:00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规定,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外省入湘企业)必须将企业自行制订的收费标准向省和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进行告知性备案。截止至2017年4月28日,已有297家企业(其中外省入湘分支机构18家)进行了报备,但还有省内6家造价咨询企业未报备。

  希望未按规定向协会报备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企业(含外省入湘咨询企业)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其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向省造价管理协会进行报备。逾期不报备的,将按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2016〕25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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