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报送2016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于: 2017-02-27 00:00

湘建价资〔2017〕14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7〕9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6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凡在我省注册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分支机构除外)。

  二、填报内容

  2016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见附件)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状况》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财务状况》四项内容。

  三、填报方法

  请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分支机构除外),登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网址:http://www.ceca.org.cn)。企业可选择加密锁或用户名登录的方式进行,但两种方法不能交叉或同时使用。没有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请向省站资质资格管理科申请用户名和密码。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严格按《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要求填报统计报表,将统计报表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省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统计报表资料直接报送省造价管理总站资质资格管理科206室。各市州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统计报表资料报所属地造价管理站。各市州造价管理站应及时对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完成后,将所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资料及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于2017年3月24日前报省造价管理总站资质资格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州造价管理站要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与本地区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密切结合,对本地区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与汇总,确保全面、真实和准确。此项工作将纳入2017年度市州造价管理站工作考核目标。

  2.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学习《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统计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企业资质晋升、延续的考核内容,并作为年度检查和评选先进的条件。不报送统计资料的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处理。

  各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造价管理总站资质资格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马亚军    黄昱煜

  联系电话:0731-85660287

  传    真:0731-85662055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2月27日       

湘建价资〔2017〕14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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